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它好紅喔!可是在昨晚之前我從沒看過,也沒想過要看它。


不小心轉到電影台,發現它正要開始,便順勢的看了下去。


起初還頗吸引我的,也許是正義感使然吧!跟月有同感。早就知道這是個不公平的世界,但在人類的社會體系之下,想要維護正義唯一的管道便是加入司法體系,縱使自己明白其力量在各式規範限制下之微小,可是別無他法,正面思考下想著總比0大也就硬上了。然而,如果有了死亡筆記本,可以恣意操縱人的性命,不再需要法規的證明,就如同月說的:「我就是正義。」這比一個警政署長、法官、檢察官......任何頭銜都還了不起、還有用。雖然這在人類文明社會之下難以見容,但事實就是世界上有很多老鼠四處亂竄,而法網恢恢,又疏又漏,如果未經處決就地正法是種錯,罪名冠在奇樂之上,那經過長久的處決甚至無疾而終的審判加諸在被害者身上的痛苦,整個社會和法律就是最大的加害者,只是這又是一條法律未明文規定、也無從規定。


像影片中那些年輕人一樣,我是支持奇樂的。警察站在他的立場指控奇樂的行為無疑是個大屠殺,當然沒錯,但在我看來,其實他只是反向的維持正義。蜘蛛人、超人......甚至是兒時卡通裡的怪盜貞德,皆被視為救星、正義的化身,因為他們有能力光明正大的救人而隱姓埋名,可是,倘若賦予他們的神力是能夠神不知鬼不覺的殺人呢?他們會捨棄,說這樣是違法的、是不對的?他們都無視於公共危險罪的存在而且不停的想把壞人打倒,有這種省力的管道當然會開心的接受。"死亡筆記本"這idea蠻有趣的,但電影結構也太不嚴謹。


月一開始被設定成一個正義凜然的青年,但後來呢?沒有交代他的任何掙扎就直接走火入魔了?看見雷死時其未婚妻眼淚的皺眉,由我以為的同情、猶疑化為另一場陰謀;沙織被射殺時的那句:「你怎麼會開槍。」也是他預料中的走向,所以......?趕著拍下集就是了。


L的存在及行徑在我眼裡跟奇樂沒什麼兩樣,以正義之名行違法之實,爲的是達到目的─ ─伸張正義,但L卻是合法的角色。製造衝突是為了諷刺社會?產生爆點?增加戲劇張力?純粹的思慮不周?


哦!愚樂大眾賺點錢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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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utp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